定义:仲裁是A.由局外人为解决双方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仲裁员会做出一个公正的决定,这将是双方必须遵循的。
在这里,仲裁员是被指定解决双方争议和分歧的个人。仲裁员根据可靠的证据作出决定,不应偏袒任何一方。
内容:仲裁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根据第七节(1)的仲裁和解法。它是一项协议,两国争议已经出现的争端或者在未来的时间内可能出现,其中有一个合同或不为特定的法律关系。
因此,仲裁协议处理两种纠纷:
- 现有的纠纷:已经发生的争议。
- 未来的争论:将来可能会出现的争端。
第7条第(2)款明确了仲裁协议的形式。
以下是两种形式:
- 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表示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否包含任何条款,该条款定义了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提交仲裁员解决。
- 单独的协议
单独协议是指除协议中提到的条款外,经双方一致同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仲裁员作为证明的协议。
第7节第(3)款规定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因为口头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第7节第(4)款明确以书面形式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形。
以下是本协议被视为书面的情况:
- 如果有关于任何文件和当事人签署论文的仲裁协议,那么这将被视为书面仲裁协议。
- 双方以电报、信件或其他通信方式进行交谈,并就仲裁声明进行讨论的。
如果我们通过那次谈话获得了仲裁协议的记录我们就可以说关于仲裁协议存在的谈话可以被视为书面仲裁协议。
- 我们可以将其作为书面仲裁协议所说的最后一个理由是,如果两个缔约方在其中一个索赔中,任何争议,另一方都是捍卫此类索赔。
因此,在这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提出质疑,另一方当事人也不予以否认。
提交仲裁缔约方的权力
8节仲裁协议界定了,如果两缔约方之间的任何争端和争议案件的问题已经在法庭或司法机构此类争端问题上被视为仲裁或仲裁协议的主题。。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代表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该事项提交仲裁,如果法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仲裁,它就可以这样做。
但任何一方都应在第一次对自己有利的声明之前提出申请。
法院将考虑哪一方或代表申请提交仲裁的事项可以由仲裁机构有效处理,如果是这样,法院将将其提交仲裁机构或仲裁庭。
法院的临时措施
根据9节在仲裁和解法中,当事人要求法院发布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的暂行办法。
属于本节的因素如下:
- 当事人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暂行办法?
在仲裁程序之前,在仲裁程序之后,甚至在仲裁裁决通过之后,但仅在仲裁裁决执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临时股息。
- 法院可以在暂行办法中询问当事人什么问题?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发布的《暂行办法》中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 它可以要求为未成年人或精神不健全的人指定监护人。
- 它可以要求保全和保护财产。
- 它可以要求任命接收者。
一个第9节的要点就是它;如果党已申请临时措施,法院发布了临时措施,那么从临时措施发行日期90天内仲裁庭的组成是强制性的。
仲裁庭成立后,法院不能发布任何临时措施,直到法院认为仲裁庭发布的临时措施不够充分。
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条例》的规定,就当事人的申请发布暂行办法17节仲裁与调解法。
结论
仲裁是一种程序,在此过程中,被称为仲裁员的第三方听取有关双方的争议事项,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向他提出的证明,作出公正的决定来解决争议。
它在解决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纠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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